| 官员任命须过“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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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6:39 大众网-大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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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柳善学 报道 本报莱芜讯 人大任免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接受人大机关任前、任中、任后全面监督。这是莱芜人大为强化人事任免监督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该举措出台后,已有18名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和考察了解,有4人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供职报告,对3名政府部门“一把手”进行了述职评议。这走在了全省前列。 为加强人大对被任命人员的能力、品行、法律水平等的监督,3月25日,莱芜市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人事任免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案,由提请机关写出书面提请任免报告,并附有拟任免人员的简历、考察情况、任免理由及任职资格等书面材料。市人大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过半数有效。在提请审议任命之前,提请任命人员要进行宪法、选举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的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暂缓提请任命,两次考试不及格者不予提请任命。 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或批准任命的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需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供职报告。供职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担任原职务时的工作情况、对新任职工作的认识和打算等。提请任命的“两院”官员,要向人大常委会会议述职,接受评议监督。述职评议一般分调查、评议、整改三个步骤。先由评议调查小组写出调查报告,印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评代表,形成初步审议意见,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再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各调查小组的评议意见,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随后,述职人员向人大常委会会议作述职报告,接受审议。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述职人员要在20天内把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拿出规划限期解决。 采访中,一位省住莱人大代表告诉记者,莱芜市人大的这项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人事任免程序,强化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形成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考察监督、任中供职报告和颁发任命书、任后述职评议的人大人事任免监督体系,使监督工作横到边纵到底,真正落到了实处。编辑: 相关文章上一条:下一条::::专刊推荐 ::: 人物大众周末 大众书画丰收 都市女性现代教育 资讯城市信报 大众娱乐速读 往事青 未 了 健 康法鉴 人文阅读::: 新闻专题 :::-- 大众网 总编在线--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联系方式Copycenter(C) 2001-2002 dzwww.com. All centersReserved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Email:鲁ICP证00010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