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常委向全市人民的廉政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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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8:5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推动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市委常委向全市人民作出以下六方面公开承诺: 一、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办事,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凡向市委常委跑官要官的,一律不接待、不推荐、不提拔,还要给予严肃批评,并告诉组织部门将其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干部要引起警觉、注意观察。 二、坚决拒收钱物。凡给市委常委送钱、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物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记录在案,并请纪检监察机关责成送钱送物的人作出检查。 三、坚决反对以权谋私。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利用职权在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职务升迁、岗位变动、贷款、经商、案件查处、司法诉讼等方面说情打招呼。 四、严格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家属、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以领导名义办私事,或利用领导影响谋私利。凡是领导家属子女、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领导旗号办事谋利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一概拒绝,并向领导同志或办公室报告。 五、严格遵守法律和党内规定。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不越权,不滥用权力。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搞脱离实际、损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始终做到艰苦奋斗、谦虚谨慎,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带头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教育、管理、监督的职责,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敢抓敢管,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带头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 以上承诺,市级其他领导遵照执行,并定期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列入廉情报告和公布的内容。同时请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加以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