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辣时评“吃吃喝喝”何时才算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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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9:11 千华网-鞍山日报 |
新闻日前被国家审计署点名批评“吃掉611万教育经费”的吴川市教育局局长苏李祺,被中纪委“双规”审查。目前,受此吃喝案“牵连”的已达10人,其中9人被立案调查,1人被移交司法机关查办。 从以往因吃喝而犯事的不多的几个案例中不难发现,就吃吃喝喝事项对于那些官员而言,无论因公因私,其拥有的安全系数还是相当高的。为遏制公款吃喝风,也不知出台了多少规定,下发了多少文件,而各级官员手中掌握吃喝的“自由裁量权”却越来越大。像时下在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吃喝玩乐的“公款消费”几乎不需要任何外来权力的审批,而且“公款消费”的档次、项目、规模或数额,也全都归单位相关人员“自由裁量”,自审自批。即使是在对一些官员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机关对于吃喝费也往往是对事不对人甚至“绕行”,或者依照其超支幅度作象征性罚款了事,而且所罚款项也依然是公款买单。如此罚与不罚,又有何两样哉?如今,许多地方对财政资金支出加强了监管力度,而唯独对类似于吃吃喝喝这样的“腐败消费”格外宽宏大量。像一些基层政府的官员,吃吃喝喝竟然把本级财政吃到了“坐吃山空”的境地,甚至靠变卖政府办公楼用于抵补其吃喝债,但创造如此人间奇迹的官员,却依然能安然无恙,甚至异地为官。何时这些人能慑于法律的威严而“住嘴”,那我们在公款吃喝这一项上的监管力度才能真正称得上是达标。(检查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