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通过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驱逐出境法案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09:50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7月21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立法会昨天细则性通过《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驱逐出境的法律》法案。 据报道,该法案除赋予澳门警方有权把非法入境者驱逐出境之外,还引入废止逗留许可的制度,强制合法入境但在澳门从事非法活动的“黑工”、“流莺”以至怀疑恐怖分子,必须在限期前离境,并可主动将其列入“不受欢迎人物”名单,拒绝有关人士再次入境。 该法案还建议设立拘留制度和拘留中心,但仅针对非法入境及非法逗留者,且仅作驱逐程序之用。拘留期以六十日为上限,当澳门警方拘留当事人超过四十八小时后,认为基于保安理由及为确保有效执行驱逐措施,有需要延长拘留措施,须由法官审批拘留建议,并将拘留人送交检察院,以便在拘留后四十八小时内将其送交法官。但新的拘留制度将在拘留中心启用后才会实施,此前澳门警方只维持四十八小时拘留的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