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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盖沙井“吃”人谁埋单?(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0:11 广州日报大洋网
蔡先生落入这个沙井,膝盖和大腿受了伤。记者王维宣摄

  受害者:掉落沙井索赔难

  沙井“吃”人谁负责?根据最高院审理人身损害的司法解释,“下列情形,……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也就是说,对于不幸掉入了没有沙井盖的沙井而受伤的市民,负责管理沙井的有关部门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近日,市民蔡先生就不幸遇上了这样的事情,但是让他们一家人感到气愤的是,索赔的过程却异常艰难。

  跌入无盖沙井膝盖大腿受伤

  今年2月11日中午11时左右,蔡先生乘坐公交车在广园路王圣堂汽车站下车。当时,下车的人比较多,蔡先生随着人流走了下来。突然,前面的人流奇怪地分成了两拨,蔡先生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一脚踩空,掉进了紧挨路边的一个足有1米多深的沙井内。他顿时觉得腿部剧痛,在附近执勤的保安马上过来将他从沙井内拉了出来。这时,他才看到,自己的膝盖和大腿都受了伤,鲜血淋漓,将蔡先生所穿的毛裤和线裤都给染红,连路都不能走了。好心的保安告诉他,已经有十几个人掉到了这个沙井内,这个沙井已经有差不多半年的时间处于没有盖子的状态。

  当天蔡先生和他的妻子高女士就分别和供水、市政等部门联系,希望能有人来管一管,将这个要命的沙井给封上,但是这些部门都表示这个沙井并不是自己管理的。

  不知何时井盖被人偷走

  10天后,蔡先生伤口拆线了,但是由于伤口感染,流脓流水,于是不得不再次进入医院进行治疗。蔡先生此前一直是在为个体老板打临工,受伤的他也就失去了工作。一家人不禁失去了重要的收入来源,而且还要承担起高昂的治疗费用。

  经过一番周折,蔡先生终于找到了沙井的管理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负责人蔡某和他们一起来到事发现场后承认了这个沙井确实属于他们管理。这个沙井原先是准备安装路灯用的,但后来又被舍弃。施工方在交工的时候,是盖了盖子的,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盖子就被人偷了。从那时起,就再也没有人来为它盖个盖子。在蔡先生夫妇俩的交涉之下,这个沙井终于用沙子填满了。

  无法就赔偿达成协议

  蔡先生说,当提出赔偿问题时,该单位就开始推脱了。最后还是施工单位给了5000元,这才让蔡先生交了住院押金。住院期间,共花费约6000多元的治疗费用。在几个月的交涉中,负责人蔡某称他们已经购买了第三方责任险,所以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但是保险公司提出只能够支付医药费用8000元,并且要扣除之前给付的5000元。

  对此,蔡先生方面不能接受,他们提出对方要向其赔偿误工费、医药费等费用共计48000元,后来降低要求,要求赔1.5万元。但是蔡某和保险公司方面提出,他们只能支付1.1万元。这样,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保险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找到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受理蔡先生索赔事件的陈先生。陈先生说,事故是2月11日发生的,正常情况下伤口缝合后15天左右就可以拆线了,但不知什么原因蔡先生伤口发生感染,到3月25日才拆线;由于蔡先生不能出示病历,保险公司不能够断定自己的受保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陈先生说,他咨询了保险公司专门负责医疗事务的工作人员,认为如果到了法院,即使法院判定保险公司赔偿,根据计算,可能赔付1.1万元。在尚未启动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愿意给蔡先生1.1万元援助金。陈先生说保险公司不愿意支付更多的援助费,他建议蔡先生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欲就此事采访沙井的管理方———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办,但是对方的负责人拒绝就此事发表意见。记者又找到了项目办的主管单位———市建委。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宣传处廖处长对记者说,我国的法律正在不断完善,这种伤者和责任单位之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建议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律师:尽到义务才可免除责任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的郭忠革律师认为,保险公司的赔偿实际上就是侵权赔偿责任的另外的一种方式。按照司法解释,沙井盖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要负责任,除非他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维护、管理的义务,没有过错。此外,还有两种情况也可以构成免责事由:不可抗力和受害人过错。因为受害人在自己过错造成的人身损害情况下,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免除责任。

  郭律师认为,管理部门要承担起“管理”的责任,如果被盗而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并重新安置井盖或设置警示标志而致人伤害的,管理部门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沙井分属不同部门管理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宣传处的一位同志表示,根据规定,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市政设施的巡视检查制度……发现城市道路损坏的,应当立即组织排除险情,予以修复。对于交通护栏、检查井盖和渠箱盖板丢失、损坏,影响车辆通行和行人安全的,产权或养护维修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接报后36小时内,予以补缺和修复。

  但他也表示,城市中的井盖分属不同产权和养护维修单位,例如电信、电力、供水等等。出了事故该谁负责就谁负责。

  策划/田小平文/记者李钢实习生傅海(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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