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首许港澳市民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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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1日11:27 新京报 |
2004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近日启动,报名截止到7月31日,报名需本人前往 本报讯(记者张浩淼)北京地区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已于近日开始,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司法考试将首次允许港澳市民参加考试,但必须到报名处现场报名。 据北京司法考试处负责人介绍,为了满足港澳地区中国公民的要求,今年首次允许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报名参加国际法考试,并允许使用繁体字填写个人信息和答题。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需提交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港澳)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公证后的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如果持有内地高等院校学历证书,可以直接办理报名手续。 另据了解,经过去年的试点工作后,今年的司法考试首次可以全部实施网上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两部分,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在网上选择预约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到7月31日。报名人员可登录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网站(网址:.bjsk.com.cn)进行信息填报。 从7月17日-7月31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周六、周日不休息)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是法律出版社(北京莲花池西里)。报名必须本人前来,一律不得代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