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放厕所能否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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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1:43 新京报 |
北京市政管委倡导市内经营、服务营业场所内置厕所对公众开放,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新京报》昨日发文指出:“作为社会基本成员的企业,不仅应该承担对内的员工责任,还要承担对外的公共服务责任”。事实上,对企业来说,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就已尽到了其社会责任和义务。至于是否参与社会公益事务,那取决于企业的能力和价值取向,是企业自己的事情,没必要扣上缺少“社会责任感”的帽子。 我认为,要鼓励企业开放厕所,要通过灵活的方式给企业以奖励或补偿。企业向公众开放厕所,会加速厕所设施的折旧和损坏,同时也增加了维护和保养费用。 解决公众如厕难的问题,本是政府的责任,现在企业替政府分忧,那么企业开放厕所带来的折旧、维护、保养费用,政府应该主动承担,给企业适当的奖励或补偿。 既然是给予奖励和补偿,那么就有一个给多少和如何给的问题。可以组织人员对志愿企业内的公厕的折旧、保养、维护费用进行评估,确立补偿、奖励标准。同时可以在“导厕图”上标明举报电话,对自愿开放却又设置障碍的企业,可以取消补偿和奖励。 梁勇(湖南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