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不必再交借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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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3:1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时宇 陈锡军 实习生 郜芝媛 通讯员严春宁)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江都市发出通知,对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彻底清理,取消了六个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据了解,该通知要求,江都市将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取消卫生部门对进城农民收取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工本费,取消公安部门对进城就业农民或按农民工所在单位收取的治安联防费。今后对单位收取的治安联防费在计算单位职工人数时,应按照扣除单位农民工人数后的职工人数计算应选派的治安联防人数,并按规定收取治安联防费,对在城市中小学就学的农民工子女,在其办理暂住证所在地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入学,其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更不得要求农民工捐资助学或向农民工摊派其他费用。除《暂住证》工本费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外,其他专门面向进城就业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又讯昨日,记者从扬州市政府获悉,该市江都纪委监察局为做好行政许可规定、实施主体清理等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基础上,决定取消该市立项的24项有关收费项目。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22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