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级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廉政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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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7:04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高纪开)日前,经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研究决定,成都市市级党员领导干部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郑重作出五项廉政承诺。 7月12日,市委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传达全国巡视工作座谈会和吴官正同志重要讲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委常委廉政承诺内容,强调市委常委要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并提出作出五项廉政承诺的意见。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分别对市委常委会讨论的五项廉政承诺内容进行了学习讨论,一致同意市级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廉政承诺。 成都市市级党员领导干部五项廉政承诺为: 一、坚决拒收钱物。凡是给市级党员领导干部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记录在案,并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送钱送物的人。 二、坚决制止跑官要官。凡是向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教育批评,不但不向组织部门推荐,而且要告诉组织部门,记录在案,注意观察。对买官卖官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坚决制止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凡是打着领导、领导亲属、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事,或利用领导影响谋利的,各地各部门要一概拒绝,并及时向领导同志和领导同志所在机关的办公厅报告。 四、坚决依纪依法办事。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决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五、坚决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并作好表率。切实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以上承诺,请全市各级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