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诉人”的来历——廖兴国刻苦钻研业务记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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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8:56 贵州日报 |
据介绍,廖兴国从事刑检工作20年,凡是经他公诉和由他批准定性的案子无一错案,被群众称为铜仁地区“第一公诉人”。 “他业务精湛,凡是分院的重大疑难案件,都由他把关。”铜仁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杨发远说:“廖检牺牲前正是‘严打’阶段,重大疑难案件较多,他每天不分白天黑夜地研究案情,过度劳累使他再也没有站起来……” “廖检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学习,业务很精。”铜仁地区知名律师、黔东律师事务所的李文君说:“他是大家公认的‘廖铁嘴’,公诉观点无懈可击。他重事实,从轻、从重、加重处罚的每一个情节都不放过;他沿用法律准确,每公诉一桩案子,都有公诉提纲,把辩方可能要辩的理由都涉及进去,逻辑性强,层次分明,别人要钻他的空子很难;凡是他公诉的案子,我们都不敢掉以轻心,否则在法庭上一不小心,就会搞得你哑口无言。他有这个本事,是爱学习,长期钻研业务知识的结果。” “他是西南政法学院在全国招收的60名以高分正式录取的学员之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廖兴国的同学郑泽民说:“他那时月工资只有85元,要留部分给刚生小孩的妻子作生活费。他省吃俭用,也要省下钱来买书看。他的成绩是班里最好的,这为他后来办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1年,他以全省第一的成绩考上北京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进修班。” 廖兴国除秉公执法外,还经常以案释法,撰写文章在学术刊物和《贵州日报》、《法制生活报》等新闻媒体上发表。 原《贵州公安》的“案例讨论”栏目,廖兴国是热心作者。《杨华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王某的行为应属犯罪未遂》、《陈忠涛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等文章脍炙人口,看后引人深思。廖兴国还善于从办案中、从法制刊物中搜集素材,书写言论、杂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以针砭时弊,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 作者:明晓可 杨龙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