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同贪83万三人一块上公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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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9:26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杨方 实习生冯悦)昨天上午,广州检察机关公布的2003年十大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之一的彭社仁等人涉嫌贪污一案,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彭社仁及罗超浩、詹子豪三人被控共同贪污公款人民币829911.5元。其中彭社仁分得了人民币329911.5元。此案将择日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彭社仁等三人涉嫌四单贪污事实:2001年间,广州市某宾馆属下装饰工程公司经理彭社仁和罗超浩、詹子豪三人利用承建该宾馆内部工程之便,通过虚列工资表、多报领工人工资的方式共同贪污该宾馆内部工程款6万元。2002年春节前,彭社仁、罗超浩、詹子豪三人利用承建河南郑州驻马店大酒店装修工程之便,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共同贪污河南郑州驻马店大酒店工程款254911.5元。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间,彭社仁、罗超浩、詹子豪三人利用承建某宾馆内部改造工程之便,共同贪污其工程款465000元。同年8、9月间,又共同贪污宾馆公款5万元。 昨天,面对检察官的起诉以及展示的一系列证据,彭社仁面不改色:“这是我们的合法收益,并不是什么贪污款项!”然而,在具体的数据和清晰的票据面前,他又不得不承认票据上均是亲自落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