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名兰35盆价值45万余元 偷花者被判刑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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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09:54 新华网 |
新华网贵阳7月22日电(记者何云江)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处盗窃35盆价值人民币45万余元名贵兰花的被告人范厚刚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32岁的范厚刚是贵阳市下辖清镇市人。今年1月17日中午1时许,范厚刚携带破坏工具,趁本市花溪区石板镇兰花爱好者王某有事外出,王家无人,翻墙入内,把王家花房的房锁夹断,将房内35盆兰花盗走后逃到四川什邡市。 今年2月,贵州仁怀市胡姓兰花爱好者应邀参加什邡市兰展期间,在一名四川兰友家里发现了一株稀有的矮种春兰,很像他卖给贵阳花溪兰友王某某家的那株兰花。经过仔细辨别,他肯定了自己的猜疑。于是,他立即打电话与王某联系,才知道王家已被盗兰花35盆,其中包括这株珍品。 贵阳警方闻讯赶赴四川,顺藤摸瓜,最终将偷花者范厚刚抓获,追回被盗兰花34盆,范厚刚退赔赃款8000元。经鉴定,这些兰花价值4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厚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范厚刚协助公安机关追回被盗的34株兰花,并退赔现金8000元,未对失主造成较大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