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海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林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二审开庭赵林当庭辩称自己没有受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1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7月21日讯(记者纪燕玲实习生吴文霞)今天上午,被告人赵林拄着拐杖走进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倍受关注的海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林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今天上午在省高院二审开庭。

  海口中院一审查明,2002年4月上旬,在石勇承建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工程期间,赵林利用其主管海口市公安局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暗示石勇送给他一套住房。为讨好赵林,石勇准备竞买一栋别墅给赵。赵看房后表示同意,并提出以李铁刚的名义办理有关购房手续。4月11日,石勇在海口市金龙路市公安局办公大楼门前,将用于支付别墅款的28.5万元交给梁兵,让梁兵转送给赵林。当日下午,梁兵等人到海南天悦拍卖有限公司,以李铁刚的名义为赵林交了房款并办好购房手续。此后,石勇又出钱对该栋别墅进行装修(经鉴定,该别墅价值人民币776197元)。

  一审同时查明,赵林还拥有人民币796972.79元,美元158161元,港币264570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一审还查明,2000年8月至2002年5月期间,张勇身为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道路秩序科科长,李国贤身为该科负责查验车辆的民警,在执行公务中故意不履行职责,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对暂扣机动车辆不依法查证、不核实有无合法手续,以及没有对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凭主观臆断,置工作程序于不顾,以逾期无车主接受处理为由,将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暂扣的296辆汽车,违法违规上缴,并徇私舞弊,违法违规自购其中部分车辆。同时,张勇还有行贿、受贿及贪污犯罪事实。

  赵林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张勇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李国贤、石勇、洪瑛、梁兵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詹慈泉、翁诗侠、李铁刚三人因帮助伪造证据,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一审宣判后,张勇、李国贤、洪瑛、梁兵等人提起上诉。

  在今天的庭审中,赵林表示,事情是因他而起,因此牵扯了老板和干警,希望法院查明事实,同时也希望同案犯能根据客观事实说话。他同时辩称自己没有受贿,并说明自己的巨额财产来源。他还说自己没有提起上诉是因为身体不好。

  张勇则辩称上缴的296辆车不是个人行为,他没有滥用职权,也没有向赵林行贿。

  今天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着张勇是否利用职务之变购车、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赵林接受的28.5万是主动索贿还是被动受贿,他接受张勇的空调和沙发是否属于受贿等焦点进行了辩论。

  该案当庭没有宣判。

  作者:纪燕玲 吴文霞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浪WAP寻宝 QQ酷车等你开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十大空气污染最重城市
《十面埋伏》争议
2004范堡罗航空展
杜邦不粘锅致癌风波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美洲杯 视频点播
环法自行车赛 亚洲杯
海岩新作:河流如血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