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盅两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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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29 信息时报 |
袁肃 坊间一直流行一句话叫做“冤有头、债有主”,大意是讲:谁侵犯了你,你就找谁算账,不要累及无辜。这是一句颇有道理的“名句”。但现时我发现,在欠薪工人和烂尾楼拆迁户当中,有些人似乎对这句话的含意还是蒙查查,他们往往在追数未果之时,最拿手就是拉大队上街堵塞马路,这样在钱未必追到的情况下,却先损害了无辜者的利益,认真离晒谱。 本来,从事件根源上讲,欠薪工人和拆迁户都是值得公众同情的受害人,前者有工开但无饭开,后者有得搬出但没得搬入,两者都是无啖好食的难兄难弟。所以,他们为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取必要的行动是天经地义的,不过,有时这些“行动”就超出了合法的范围,特别是损害了第三者利益。 比如讲昨日《信息时报》讲的那一单就比较典型。事件起因是工程队拖欠了工人工资,结果100多名工人就齐齐在广州市东山区白云路上打地铺“等”出粮。各位“三行”师傅,欠你们工资是那家××公司,关这条白云路×事咩。这里本来就路窄车多,现在你们好似在沙滩等睇日出一样坐在路上,肯定会影响了这里车辆的出入和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他们真是“多得你了”。难怪警方将你们的此做法认定为“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方式”。 同样,前段时间发生在荔湾区文昌路那单拆迁户集体上街堵路追讨拆迁费的事件也是存在这个问题。开发商烂尾,拆迁费无着落,这又与文昌路何干呢?你们堵塞文昌路,众街坊会派钱给你使吗? 也许欠薪工人和拆迁户会认为,只要上街堵路就会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事件就会得到解决。其实这只是一厢情愿。政府部门办事有他们的程序和规定,并不会因为你采用违法手段将事情搞大了,他们办事时就会加多俩钱“肉紧”。相反,由于有了这些阻街行为在先,滋事者在他们的“印象分”中可能还会大打折扣。 追工资也好,追拆迁费也好,都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对准“冤头”“债主”下手,切忌损害公众利益。如果动不动就聚众上街,只会令政府部门皱眉头、街坊邻里讲粗口,可谓神憎鬼厌。(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