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起痛打歹徒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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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29 信息时报 |
姚仰生 《信息时报》7月20日报道,19日下午,越秀区站西路一服装城前,一20岁左右的青年男子偷窃未遂被10多人围着拳打脚踢,浑身是血,奄奄一息。同日下午,一歹徒在沙河宾馆后侧抢劫未遂逃跑时,遭到路过群众的围殴,不是闻讯赶来的警察和治保人员将其解救出来,可能早就死于路人的乱拳之下了。 有市民称,歹徒过街人人喊打,并真正动手,才感觉出了气。这相信是不少市民的相同的感受。抓到歹徒,当众围殴有成为广州街头一景的趋势。当然,这比之前媒体报道的“坐看行凶,无动于衷”的新闻,我们似乎应该为群众的“热血”高兴。这至少表明群众并非真的都那么冷漠,也说明我们的社会还是具有正义感的。 然而,仔细一想,这种热血行为便让人觉得有些恐怖了。正如警方所告诫的,别人遭遇歹徒时当然要见义勇为,但被控制后的歹徒是不能打的,危及歹徒生命更不可取。歹徒固然可恨,但罪不该死,对其惩罚也该由法律来履行。如此,群众的“热血”行为便演变成以公报私的“自行执法”行为。这就有点危险了。 从媒体的相关报道来看,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在歹徒行凶时,人们抓住歹徒,然后打110报警,而不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往死里打,如果这种不理智的泄愤行为成为人们的共识,并被普遍践行,那会不会是一种新的犯罪?(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