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色诱遇黑手 多数人不敢报案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39 东南快报 |
本报讯廖某假借卖淫,隋某在外望风,高某则趁机盗走“嫖客”的现金。虽然廖某已供认5起,但由于至今仅一名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致使公安机关无法查证犯罪事实,审判机关也没有充分证据认定其他几起案件。7月15日下午,厦门市同安法院一审判处隋某、廖某有期徒刑7个月。 隋某、廖某与高某(在逃)三人合谋盗窃。去年10月底的一天下午,廖某借口卖淫,将彭某骗至附近租用的房屋内进行色情活动。与此同时,隋某在外望风,高某则趁机盗走彭某放在桌上西裤内现金人民币2900元,并将部分假币塞进彭某西裤的口袋。随后隋某与高某在屋外向廖某示意得手后逃离现场。今年2月11日,隋某、廖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隋某、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来源:陈艳通讯员金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