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毒枭被判死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50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7月21日讯(通讯员 廖志刚 记者 李凌 实习生 王洪杨杰何静婧)今天上午,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该市最大的一起毒品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肖新传、杨泰光等8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刑。 记者获悉,该案系公安部直接督办协调,由省公安厅及郴州市公安局、宜章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联手于2002年12月侦破。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2年,台湾毒枭肖新传、杨泰光(冒名陈清泉)、吕福营纠集台湾制毒技术人员林能谦、王忠杰、许胜恩窜至大陆与沿海,和内地的毒犯陈锡钟、卓祖城、廖大礼等人以牟取暴利为目的,相互勾结,并网罗廖大喜、徐亮、廖成海、陆小平及国家工作人员陈彬等人,建立一个组织结构严密、等级层次分明、分工明细、“产、供、运、销一条龙”的毒品犯罪网络。该犯罪团伙先后在广东海丰鹅埠、福建厦门、湖南宜章县城南黄岑、广东深圳观澜、宜章县一六镇廖家村、宜章县新华乡雷洞、广东陆丰甲东奎湖建造冰毒加工厂,大肆进行制造、运输、贩卖冰毒的犯罪活动。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该犯罪团伙在广东、湖南、福建3省采取多点生产、异地加工、境外销售的诡秘作案手段,分多道工序用化学合成的方法加工麻黄素5200公斤,制成冰毒2606.9公斤,贩卖冰毒723公斤,严重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安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