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菜上市全凭证(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53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凭检测合格证明标识才进市场 据介绍,该方案实施以后,将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销前抽检制度,经检测合格的农产品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合格证明标识,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佛山市区域市场,不合格的予以销毁。其中,本市范围内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对其生产的农产品实行自检和上市前抽检,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市场。 农民自种自养、自售和外地进入佛山市区域市场的农产品实行销前抽检,合格的凭合格证明标识进入市场。获得产地和产品质量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在有效期内可以凭证及标识直接进入市场,经营者每次还须随车携带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该批次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 推行分级包装销售产地标识制 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逐步推行产品分级包装销售和产地标识制度。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要标明具有能够说明产品真实情况的信息,包括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质量等级、储存条件、保质期、产品成分和技术指标(包括药物残留限量所依据的标准)、产地与产品认证证号等。凡是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目录的产品,要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规定,予以正确标识或标注。 同时,经营者要做好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保鲜、贮存、运输到市场销售各个环节的记录,建档案,以备查验。 《方案》解读 实施 10月1日从猪肉蔬菜开始 在该方案中,要求从2004年10月1日起,先从禅城区及顺德区大良、南海桂城、三水西南、高明荷城的主要农贸市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准入制度,从猪肉、蔬菜开始,并逐步在全市推开,争取到2010年底,全面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实现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 据佛山市农业局副局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少金介绍,为达到这个目标,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通过认证以后,就开始对进入佛山市区域市场的农产品实行销前抽检,并通过媒体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根据规定,凡在本市实行市场准入制的市场销售的猪肉,须持有合法的检疫、检验检测凭证和质量合格证书,并实行“吊挂式”专车运输;蔬菜必须是经抽检合格或经产地和产品质量依法认证的蔬菜。 主要措施 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据该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基本构架是:设立市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及禅城、顺德、南海、三水、高明区分中心,分别负责辖区内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检验检测工作;市级及顺德区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以定量检测为主,其他各区以定性速测为主,禅城区暂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同时,推广速测技术,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推广速测技术,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定性检测。(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