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带收费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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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10:5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长沙代先生7月20日来电:我在途经长常高速路段收费站时,因收费票据未随身携带,被宁乡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将车扣留在停车场,并收取了停车费而未开收据。 回音宁乡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回复:代先生当时没有带有效缴费凭证,我们经过电脑查询,才核实该车已交了费。而根据有关规定,车辆上路行驶必须携带有效缴费凭证,如未携带者,征稽机构可以对其进行处罚,但我们当时并没有因此对其进行处罚。而停车场现属私人承包,不在交通局管辖内。 停车场现负责人唐先生回复:由于被扣时间是周末,停车场工作人员休息,开票人员未在,因而没有给他开收据,现在我们可给代先生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