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接受监督 贵州建立安全生产定期通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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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2日22:00 新华网 |
新华社贵阳7月22日电(记者刘文国)为了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向好发展,贵州省决定从本月起开始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记者从22日召开的贵州省安全生产工作会上获悉,贵州省安委会每月将在有关媒体上定期公布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包括当月全省各类事故的情况,实现国家控制目标的进展情况及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等。 另外,对全省发生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省有关部门在按程序批复结案的同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基本情况、原因、性质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以接受群众的监督。 今年上半年,贵州共发生各类事故2622起,死亡153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17.7%和5.89%,是这个省2000年以来首次实现“双降”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