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沙治沙可享受资金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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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0:37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李嘉报道国家林业局日前颁布了《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单位和个人在规范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前提下,依照防沙治沙法的规定享受资金补助、财政贴息以及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 办法指出,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治理申请。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治理申请和有关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的申请,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治理方案进行技术论证,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工作人员对提出营利性治沙活动申请涉及的沙化土地以及提交的有关文件内容进行实地核实和调查,调查结果应予以公示。这一办法将从2004年9月1日起施行。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