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非警”的土壤在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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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2:5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山东 兴安 面对歹徒舞刀追砍的情景,及时赶来的三名交通警察却坐在车内置之不理,任歹徒再次将被追砍者砍伤之后转身离开。7月22日《大河报》报道的此事实在令人愤怒。 “交警首先是警察,保护公民不受坏人侵犯,义不容辞!”多年前,笔者在革命老区山东省沂源县采访时,正巧遇到了交通警察与歹徒搏斗的场面。这位交通警察及时制止了持刀歹徒当街行凶的行为。当笔者问起“交警怎么管起了治安”问题时,这位交警的回答令人肃然起敬。 与笔者遇到的交警相比,南召这三名交警的做法委实恶劣。事后,见死不救的交警辩解,自己是交警,只管交通事故,不管治安事件。显然,这是“白马非马”逻辑诱发的“交警非警”的错误思维,是对人民警察“保一方平安”光荣职责的亵渎。警察在现场不作为,比不在现场所造成的影响还要坏。 我们还应考问南召三名交警错误认识的来源。交警也好,治安民警也罢,只是工作侧重点不同而已。从本质上说,只要是警察,就不能对犯罪行为视而不见;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所有警察不可推卸的神圣职责。沂源交警勇斗歹徒的行为,和所在单位平时的管理与教育不无关系;南召三名交警的恶劣行径,绝对不仅是冷漠,假如他们所在单位在日常管理和教育方面十分到位,他们还会说出“只管交通,不管治安”这样幼稚的话吗?依笔者看,南召三名交警的行为,也与其环境熏陶有一定关系。 不作为的三名交警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是,该反思的不应该仅仅是三名交警,南召县公安局也应该以此为鉴,作出更深刻的反思。否则,谁能保证“交警非警”的闹剧不再重演?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23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