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信访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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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2:5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深圳7月22日电据羊城晚报报道,信访代表不能超过5人,上访禁止拉横幅喊口号,违规信访可能被驱散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深圳市给信访活动立规矩。针对信访活动中存在的一些过激违法行为,深圳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通告》要求信访人在上访时要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同时明确了并不是所有国家机关所在地都是接访场所,都可以反映问题,而是要到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多人采用走访形式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任何人不得强制他人参与或者阻止他人退出走访活动。” 根据《通告》规定,上访中禁止使用拉横幅、喊口号、散传单等形式,如果使用则演变成为游行示威,这需要经过批准才可进行,否则将被视为违法。在以往的处理过程中,公安机关着力说服教育,处理手段较软。深圳公安机关将从下半年开始加大工作力度,严格依照《通告》的规定和要求,对少数不听劝阻、煽风点火,甚至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首恶分子,坚决依法驱散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触犯刑律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据悉,今年1至6月份,深圳市上访人员到市、区政府和职能部门进行上访,发生多起人员堵塞交通、堵塞政府机关的事件。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23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