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色情网站“保护伞”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2:5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展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日前强调,将把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与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对于办案中揭露出来的为淫秽色情网站的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建立淫秽色情网站、网页等犯罪案件,要从严查处。 孙谦说,在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犯罪活动中,检察机关将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那些经营淫秽色情网站和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提供淫秽色情内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犯罪分子和经营单位。对那些经营淫秽色情网站、利用青少年教育网络从事淫秽色情活动以及顶风作案的犯罪分子,要集中力量依法批捕起诉,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孙谦还说,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应移交涉嫌犯罪案件而不移交,情节严重的,也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立案查处。同时还将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及时纠正在打击淫秽色情网站工作中出现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防止打击不力。 据了解,鉴于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色情网站、网页等犯罪案件属于新型犯罪,对如何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完善证据、运用证据、正确适用法律等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与有关部门协商,就开展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及时作出司法解释。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23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