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判处多名台湾毒枭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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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5:37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据新华社长沙7月22日电 (陈澎、梁建军)日前,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制贩毒品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多名台湾毒枭因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02年,台湾毒枭肖新传、杨泰光(冒名陈清泉)、吕福营纠集台湾制毒技术人员林能谦、王忠杰、许胜恩流窜至大陆,建立了一个“产、供、运、销”一条龙的毒品犯罪网络,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采取多点生产、异地加工、境外销售的作案手段,分多道工序用化学合成的方法加工麻黄素5200公斤,制成冰毒2606.9公斤,贩卖冰毒723公斤,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定。 法院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选择确定罪名分别进行定罪处罚,被告人肖新传、杨泰光、林能谦、王忠杰、许胜恩等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吕福营等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并处相应财产刑。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23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