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工程监理变“奸细”(实话实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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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5:4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6月24日,人民日报第五版《长江堤防下隐蔽的“黑洞”》的报道,披露了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的一些监理单位的手法:一份2000年3月29日武青堤段护岸工程监理日志,应当填写施工区域的船只数量和抛石量的专栏都是空白,却早已盖上监理单位的审核专章。在这样的“工程奸细”的帮助下,长江堤防隐蔽工程水下抛石虚报工程量超过20%;块石护岸偷工减料,抽查不合格过半。前不久,中央电视台也曾报道,广西一大桥工程,建设单位选定自己属下的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监理,结果大桥刚刚建成,桥墩就被自己围堰里放出的水冲垮。 为了防止偷工减料和质量问题的发生,国家对建设工程实行监理制度,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但是,旨在监督工程建设的工程监理,若为一己私利变成“工程奸细”,就会造成比没有监理更坏的结果。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是工程监理单位常用的宣传口号。如果建设工程没有监理单位,业主和建设管理部门必然要对工程进行监督,但有了监理单位,业主就把监督之责托付给监理单位了。倘若监理单位化“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为“活动监理、热情作弊”,“灵活机动”地帮助施工方造假,就很容易瞒天过海,对工程造成的危害比没有监理会更大。所以,必须对工程监理单位实行必要的“监理”,以防“工程奸细”的产生,为害国家、百姓。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23日 第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