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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法院实行民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8:13 河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鲁国田、王洪学记者吴永哲)近日,受一纸小小诉讼风险告知书提示,诉讼当事人伦彦庚及时向北戴河区人民法院提出调整诉讼请求,因此减少诉讼费损失2000元。

  针对民事审判中一些当事人诉讼知识不足,不了解如何通过诉讼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等问题,北戴河区法院于今年年初推出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按照这一制度,法官在向民事案件当事人送发诉讼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的同时,还要随案发送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诉讼须知、诉讼权利义务等。该区法院在门厅醒目位置制作了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专栏,对当事人合理诉讼请求、按时举证等方面提示有关诉讼风险。

  诉讼风险提示告知制度增强了当事人规避诉讼风险的能力。今年4月24日,王某为请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而诉至法院。经法院风险告知书提醒,王某认识到自己的请求数额过高,于是申请撤诉,法院退王某诉讼费800元。今年以来,区法院在受理的175件各类民事案件中,向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送发诉讼风险告知义务书254份。仅因当事人及时调整诉讼请求数额一项,就为当事人减少诉讼费损失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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