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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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9:16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李雅琼 实习生谢秋 通讯员符信)前天,副省长李容根签发《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7周年即将来临之际,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节日期间,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慰问团(组)慰问驻地部队官兵、驻军医院伤病员,走访慰问军休所、光荣院和重点优抚对象。同时,各地要鼓励和组织当地民营企业开展“八一”拥军优属慰问活动,促进广东省拥军优属工作社会化。 各地要热心帮助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和企业军转干部、下岗失业伤残军人解决生活困难,对有特殊困难的要给予临时救济。要切实保障二等以上伤残军人和孤老优抚对象在医疗保健方面的特殊待遇。要重视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及其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