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投资项目不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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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09:16 南方都市报 |
非政府投资项目不用审批 投资体制改革有四大突破,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本报讯(记者李雅琼 实习生谢秋 通讯员符信)昨天下午,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全国会议结束后,广东随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贯彻意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阳胜在会上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结合我省实际,不断开拓创新,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投资体制,争创我省投资环境优势。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本次投资体制改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突破:一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对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取消审批制,同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二是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简化政府投资审批环节,对政府直接投资和采用资本金注入的投资项目,政府从投资者的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对政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贴息的投资项目,只审核资金申请报告;三是加强和发送投资的宏观调控,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社会投资进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控,引导全社会投资活动,促进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四是加强和改进投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完善审计、稽察、后评价等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协同配合的企业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查,加强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强化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维护投资和建设市场的良好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