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官协会和女法官协会倡议建立良性规范的法官和律师关系维护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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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0:34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作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者,要充分认识建立良性规范的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法律尊严、确保司法公正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这是近日贵州省法官协会、女法官协会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向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发出《关于建立良性规范的法官和律师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倡议书》中的内容。 倡议书要求,法官“作为法律和正义的代言人,应把公正司法作为自己崇高的职业责任和终身追求,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牢记职业道德纪律,弘扬职业道德正气,树立中立裁判、司法公开、权利平等、法制统一的现代司法理念,自觉做到独立判断、不偏不倚、诚实信用、甘于寂寞,以刚正不阿的司法精神、娴熟精湛的司法技能和举止文明的司法礼仪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为法官的荣誉而奋斗,为正义的实现而自豪!” 倡议书提出,法官“作为处理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主导方,应深刻领会和把握《规定》的内在精神和本质要求,结合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和省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法院工作人员六条禁止规定》,恪守职业准则,严格依法办案,认真落实回避、公开审判、审限管理等规定,规范诉讼程序和自身行为,将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引向积极、健康、法治的轨道,为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法治要求的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而不懈努力。” 作者:李云超 徐其祥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