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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办凭何对人民网网友“问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0:49 人民网

  网友:王克安

  人民网于7月13日下午在“人民热线”栏目刊登署名“吴晓宇”的一篇投诉——《辽宁省招办,我的高考试卷是否被“调包”》,谈到他去辽宁招办在电脑中查看“数学试卷”的情形,他怀疑自己的数学试卷被“调包”了。很快,辽宁招办于2004年7月16日致函“人民热线”,称“考生试卷不存在被调包的问题”。辽宁省招办与考生,各执一词,真假难辨。在这种情况下,网民们纷纷发表看法,猜测各种可能性。

  情况就是这样。

  大众媒体,言论自由,如此这般,实属正常。

  然而,不。事情严重了。

  7月17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致函人民网,说明有关情况,说“不存在试卷被调包问题”。我认为,一个对人民大众负责任的政府,当人民群众有什么迷茫或疑问的时候,及时地出来说明情况,澄清事实,完全应该,无可厚非;可是,进而“借题发挥”,摆出“问罪”媒体和网民的架式,却让人心里凉了半截。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的信函不算长,共有6个自然段:纯粹说明情况的,有3个自然段;字里行间、拐弯抹角、隐隐约约地批评媒体、指责网民的文字,也是3个自然段,一半对一半,“机会均等”。

  首先,信函直接给该考生“定性”,说,“我们认为,这是一起利用网络媒体,捏造事实,骗取社会同情,试图达到个人目的一种行为。”——俨然一副“判官”的口吻,妄下结论。一位网民(IP:218.26.47.)不满地说,“考生质疑有什么错,……辽宁省府办公厅官腔官调,盛气凌人,……对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怎么能如此的下结论,一个个人能有什么目的,看了辽宁省府办公厅的答复真是让人怀疑,这是我们的人民政府的办公厅吗?”

  我也感到纳闷,何以认定该考生一定是“捏造事实”?退一步说,即使该考生所说与事实不符,那就一定是“捏造”?如果是判断错误或其他某种错觉呢?判断错误或某种错觉等同于“捏造”吗?就一定是欺骗?就一定是有什么图谋?须知,他还仅仅是一个刚刚高中毕业的学生啊!说得太可怕了!恕我直言,当今某些机关处分腐败分子或不法官员也不一定能用上如此严厉的措辞吧。

  接下来信函把矛头指向“网民”,说,“此信刊发后,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借机发表不负责任的评论,已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说网民“不明真相”是对的,但这是怎么造成的呢?人民网刊发投诉的同时及时地将有关情况向你们通报,而你们却迟迟不予答复,这究竟是谁的不是呢?你们指责网民的评论是“不负责任”,而你们出言不逊,称网民是“借机”发表评论——就差没说是“攻击”人民政府了!——你们这样恣意挫伤广大网民关注国家与社会生活的政治热情,难道就是“负责任”的行为吗?

  看了你们的回函,一位网民(IP地址:61.178.176.)说,“这就是政府的习惯性语言和动作”,并问道,“网民发言就是错?即便网民发言有问题,说明白不就行了吗?有时候你们政府错了为何也不认错?动辄以‘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借口压制舆论批评和监督,这就是你们政府的态度?”——依我看,网民的质问,不无道理。

  最后,相信你们一定也不会放过“网络媒体”的。网络媒体起步时间不长,从总体上看,作用虽然很大,功不可没,但确实在不少方面也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社会各方人士多有议论;而你们似乎恰恰是“看准”了这一点,极力“迎合”,“借机”讨伐一下网络媒体,在你们想来,肯定会有“舆论基础”的。因此,你们也就官气十足地“告诫”人民日报网络中心,——“请贵中心采取相关措施,发挥主流媒体的正确导向作用,最大限度地挽回该信在网民中的不良影响,澄清有关事实,维护社会稳定。”

  ——看,你们虽然用了一个“请”字、用了一个“贵”字,然而,你们的“指令性”言词已经是令人“不寒而栗”了。难道不是吗?什么“采取措施”,什么“挽回影响”,什么“澄清事实”,什么“维护稳定”,什么“应引起高度重视”,诸如此类,话语不多,份量很重,人民网发了大约十六七岁青年学生这样一篇几百字的“投诉信”,似乎在“舆论导向”上出了什么偏差,似乎在“发挥主流媒体作用”方面出了什么问题!在我想来,即使是负责意识形态工作的中宣部文件除非确属严重情况通常也不会像你们这样对待一个新闻媒体吧。

  ——当然,你们也轻轻地说了一句什么“十分感谢”媒体对你们工作“关心和监督”的话,可是,你们的上述言论能够表明你们的“感谢”是真诚的吗?坦率地说,对于你们的“感谢”,不说“十分”可疑,但至少也是有点怀疑。

  幸亏人民网是中央媒体,不在你们的管辖范围之内,否则,如果是你们权力范围内的媒体如此这般,刊登网民声音,你们大发震怒,怪罪下来,地方媒体该如何是好?还有他们的好日子过吗?我估量,许多地方媒体对某些腐败现象或不正之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处于“失语”状态,不能说同类似于你们这种“官大人作风”没有关系。

  最后我想对人民网编辑同志说几句话:不要“枪毙”我的这一篇可能是“冒犯”官府“尊严”的言论,因为我觉得类似的问题决非绝无仅有,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况且,我是土生土长的辽宁人,即便内中说了几句“带刺儿”的话,窃以为,辽宁的朋友们也会谅解我这个“东北老乡”的,因为我的根本用意是希望我们的每一个政府都能够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民政府”,把时下人们经常讲的“亲民”二字牢记心中,并“融化在血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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