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延期还贷遭拒绝 欠款研究生起诉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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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1:42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李罡报道读大专时申请的助学贷款到了还贷期后,申请人又考上了研究生,求学之路再遇经济困境,申请人希望银行准许延期还贷但被拒绝。无路可走的这名研究生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银行批准其延期还贷。近日,北京市西城法院受理了此案。 24岁的小陈老家在福建农村。2000年小陈在北京师范大学读书期间因家庭困难和中国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信用借款合同》,从2000年11月到2002年4月,小陈共从新街口支行贷款16500元。2002年小陈大专毕业后顺利通过了北师大的专升本考试,但是他得知升本后就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后,面对老家体弱多病的父母和正在读中学的弟弟,小陈放弃了继续升本的机会,他开始打工挣钱还贷。从2003年6月到2004年6月,小陈按照还款计划约定,共向新街口支行还款8000余元。 从2003年起,小陈开始边打工边备考研究生。今年5月,小陈考取了研究生,但是他却为自己无法继续按计划履行银行的还款计划而发了愁。6月份,小陈向朋友借钱交上了读研的学费和银行的贷款,9月份的还贷日期马上就要到了,小陈已无力继续按期偿还剩下的助学贷款。近日,小陈找到新街口支行,要求还款合同延期,但是银行方面说,按照银行的规定已经开始还款就不能申请延期。无奈之下小陈只好向法院起诉。 小陈在他的起诉书中说,求学是我的希望,几乎也是我的灾难。如果9月20日我不能够如期还上银行的助学贷款,那就意味着我将违约,失信于人。但是违约对我来说是绝不能接受的,我珍惜自己的信用胜过自己的身体。在助学贷款上,我非常感谢国家、感谢银行,但是目前我已经无路可走,感谢之外也只好诉之法律。 小陈称,他起诉要求银行准许他延期还贷的根据是银行发放的还贷《注意事项》中提到,“考取研究生的同学,我行可以对你的贷款合同作延期,直到你研究生毕业再开始还款”。小陈认为银行所说的研究生应该也包括他这样的往届生。 法院方面目前还没有收到被告银行方面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