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女友 轻率签名丢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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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1:44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
几年前,郑先生在空白纸条上签了名,结果被前女友利用,他的房子也因这一疏忽变成了他人的房产。他致电媒体,希望他的“签名教训”能让市民提高警惕,别轻易相信别人。 轻信前女友两次在白纸上签名 据郑先生介绍,1997年,他在深圳宝安龙华买了一处房产,当时他正和前女友谈恋爱。当年,前女友告诉他,她拿了她姐姐的钱给父母买房子,房子买不到又不想还钱给姐姐,想用他的房子证明自己买了房,这样就好交代了。前女友要求他在一张空白的纸条上签个名以示证明,说其他内容由她去填写。因为他俩正在热恋中,郑先生就在纸上签了名。 1998年12月,前女友又要他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名,当时纸上还有一个证明人的签名。前女友的解释是,前一张纸她姐姐不相信,说要有个证明人才能信,因为两人的关系,郑先生也未多想,大笔一挥就在纸上签了他的名字。 急需卖房子再次轻信请她帮忙 1999年,郑先生和前女友因为感情不和分了手,但他们还是保持着朋友的关系。2002年,郑先生到外地做生意,因资金周转急需把房子卖掉。前女友听到消息后,马上答应帮他卖房子。郑先生生意繁忙抽不开身,就在2002年2月同她一起办了售房委托书。随后,前女友就失踪了。郑先生打电话给她,她也不接听,也不告诉他房子是否已经卖出。 2003年,郑先生找到宝安国土局,证实房子已经转让他人,而这个“他人”竟然是前女友的妹妹,可郑先生却一分钱房款都没拿到。郑先生想找前女友问个究竟,可前女友却以骚扰为名打110报警,反说他伤害她。不得已,郑先生将前女友告上法庭。 签名成“证据”房子轻易换了主人 房子的发票、房产证上写的都是郑先生的名字,郑先生本以为能顺利追回房款。但是,前女友拿出的证据却让他吓了一跳。前女友以他前两次的签名为基础,在空白纸上分别写了两份自拟的“协议书”。第一份“协议书”上的内容主要写明是前女友出资以郑先生的名义买房;第二份“协议书”的内容则写明房产的一切权利归前女友所有,出售后的一切利益也归她所有,而“郑先生必须全力配合有关手续的办理”。两份“协议书”再加上委托书,构成了前女友反诉的重要证据,郑先生的前女友也因此胜诉,房款都归她所有。 “我十分相信她,没想到她这样耍我,事情从头到尾都是圈套!”郑先生感到不可理解,前女友骗取他的信任拿到了他的签名,最后还让签名成了打败他的武器。 郑先生为此感到非常沮丧,他想借自己的教训提醒市民,千万不要在空白纸上胡乱签名。(张少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