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方称峨边县政协副主席被炸系自杀性报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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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3日14:16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7月23日电据成都商报消息,昨日下午,四川乐山市公安局向新闻媒体通报了峨边“7.21”政协副主席被炸身亡案侦破详情:凶手系峨边县宜坪乡一农民,他因与明达(集团)公司(下简称明达公司)在河滩地采沙场占用补偿问题上发生纠纷,逐产生报复行为,以同归于尽的方式炸死了明达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葛君明。 爆炸发生后,警方确认其中一名死者为峨边县政协副主席、四川明达公司董事会兼总经理葛君明(41岁),另一死者身份不明。在四川省公安厅全力技术支持下,乐山市公安局组织30名案侦民警以及搜毒搜爆犬火速赶赴峨边。查看现场后,警方发现:该爆炸的中心点在两个死者之间,是依托办公桌的悬空爆炸,爆炸现场呈放射状。 之后,警方通过多方调查,根据相关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证实爆炸现场不知名男尸就是作案人张明春。而案情是:7月21日早上8时30分,张明春将事先制作好的含有两公斤左右硝胺炸药的爆炸装置放在一黄色编织袋内,从其住宿的平安旅馆带至明达(集团)公司办公楼的楼梯口等候。 10时许,葛君明从办公楼上的家里来到该办公楼二楼的办公室内,张明春即尾随其进入办公室,将装有爆炸物的黄色编织袋置于办公桌上,右手起爆专用起爆器,引爆炸药…… 侦查人员在随后的搜查中发现了张所藏匿的硝胺炸药10公斤,电雷管3发,匕首1把及他书写的遗书一封。遗书称:因与明达公司在河滩地采沙场占用补偿问题上发生纠纷,矛盾激化,故采用同归于尽的方式拼死了断。 张春明的儿子张继红介绍,葛君明修建玉林桥水电站工程公路时将父亲在河滩地的采砂场掩埋了,父亲多次找到葛君明要求赔偿损失1万元,而葛君明只愿意赔偿4000元。而采砂场则是父亲维持生计的惟一来源。他说,“也许是这个原因,父亲才干了傻事。”(陈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