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豪周祖豹被害案一审宣判 两人判死三人判无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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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09:35 南方都市报 |
案件宣判 杀害富豪 据新华社杭州7月23日电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22日一审宣判浙江省乐清亿万富豪周祖豹遇害案及附带民事诉讼案。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刑罚,其中7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分别判处杨金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伟坚、屠金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加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判处余存军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朱智金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15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玉薇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窝藏罪判处杨瑶信有期徒刑3年。法院同时还判处上述7名被告人分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7万多元。 法院认定,1999年11月10日,杨金富和其弟杨加富等纠集10多人,将周祖豹侄子周建波打死。在杀害周祖豹的犯罪中,是谁提出杀周是本案的关键。法院认定,首先是杨金富在电话中向屠金安提出,屠再征求王伟坚的同意,所以杨金富应当承担最大罪责,王伟坚、屠金安只是出钱资助、参与共谋,但没有直接参与具体的行为,所以其罪责有所区别。同时,有关事实也证明了这是一起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周祖豹也有一定的过错。所以王伟坚、屠金安罪责小于杨金富,且两人罪责相当。另外,法院还认定其他人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