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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评估有疑问 请专家来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1:37 东南快报

  本报讯房子要被拆了,如果对房屋拆迁的估价结果有疑问,房屋主人可提出鉴定申请,一个按严格规定组建的专家鉴定组将对房屋进行拆迁估价鉴定,并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意见书。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厦门市房屋拆迁估价鉴定暂行办法》对房屋拆迁估价作出如此规定。

  根据该办法,若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估价专家委员会应予受理,受理后将确定一个专家鉴定组负责技术鉴定。

  鉴定组由申请人或其他有关当事人从拆迁估价专家成员中随机抽取5人(含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鉴定组长由专家委员会主任从抽取的专家组成员中指定,负责组织鉴定工作。鉴定组将调阅当事人的举证材料等,并实地调查取证,并在3日内完成一份评估报告。鉴定意见报告由主任委员签发、其他专家签字方可生效。

  一般在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鉴定意见报告应送达鉴定申请人手中,若遇到重大、疑难鉴定项目,可适当延长鉴定期限。有关鉴定工作的结论与鉴定结果工作底稿应整理归档,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长期保存。

  若专家组在鉴定中发现估价机构在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如接受当事人好处等,必须书面报告估价行业主管部门,并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理。

  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出台,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房屋拆迁估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合理。(来源:张志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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