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女儿女婿定居国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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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2:5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苏坚 宁波晚报讯为帮助女儿女婿在国外求得居留权,年逾六旬的某大型国有公司退休工人邬菊娣在女儿女婿指使下,找外甥做帮手,伪造了数百份不同类别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女儿女婿曾在国内因参与邪教组织活动被司法机关处理。镇海区法院本月20日对这起案件公开审理,被告人对被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 被告人邬菊娣的女儿女婿暂住在丹麦。去年下半年,他们为争取该国居留权而动出了歪脑筋。他们指使邬菊娣,在国内伪造一些能够证明“他们曾因参与邪教组织活动被司法机关处理”的法律文书,寄到丹麦去。他们还给邬菊娣传真来“样本”。邬菊娣基于盲目的爱女之心,决定铤而走险,但又觉得自己势单力薄并且身体不好,为女儿女婿做这些事力不从心,于是把外甥陈洁云叫去帮忙。 现年36岁的陈洁云是个体工商户,经与邬菊娣商议后,他先拿着国外传真来的“样本”委托他人制作了多份《拘留证》、《扣押物品清单》、《释放证明》、《搜查证》、《劳动教养呈批表》等法律文书。接着,他又找人制作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区分局、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以及浙江省乔司监狱等单位公章。 邬菊娣拿了这些印章,在伪造的相关法律文书上盖印,然后分别从宁波、杭州、上海等地邮寄给丹麦的女儿女婿。 因为女儿女婿收到后却说“做得不符合要求”。今年初,邬菊娣又先后找人伪造了一枚宁波市公安局公章和《延长拘留期限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释放通知书》、《逮捕证》、《逮捕通知书》、《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等多种法律文书。3月27日,公安机关对邬菊娣住处依法进行了搜查,查获伪造的公章以及各式法律文书367份以及样本等物。 此案开庭审理后,法院考虑到案情重大,表示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