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首次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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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3:40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 昨天上午,翔安区法院依法查封了新店镇炉前村村民魏财付、李树英夫妇家的部分财产,并对李树英予以拘留。 据了解,魏财付生于1973年2月,于1995年与外地女子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生育第一胎男孩,于1997年分手。后又与安溪龙涓乡女子李树英结婚,2000年6月生育第二胎,2002年6月生育第三胎。魏财付的三个孩子都是政策外生育的。 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第一胎应征收社会抚养费1300元(已交),第二胎应征收5300元,第三胎应征收19000元,目前还欠社会抚养费共计24300元。计生人员及村干部曾先后50多次入户做其夫妇的政治思想工作,多次通知该夫妇缴纳社会抚养费,但他们不听劝告,还辱骂计生干部,态度十分恶劣。 (蔡恺 许福清 林瑞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