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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时3岁小孩坠楼身亡房开商赔偿1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5:0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带年仅3岁的孩子去看房,孩子掉入消防通道当场死亡,于是,孩子的家人将房开商告上法庭,提出索赔28万元的请求(本报曾作报道)。7月23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某地产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101756.24元。

  据法院查明,今年3月27日,王某和母亲带着3岁的儿子到贵阳太慈桥附近游玩,在返家途中,被某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劝到附近的某楼盘售楼部看房。当他们行至10楼时,王某的儿子坠入消防通道死亡。

  事故发生后,警方认定死者系高坠致高度颅脑损伤(合并溺死)死亡。孩子的家属为此将该房地产公司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房地产公司支付赔偿金约28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南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忽视了消防通道存有安全隐患,在通口处也没有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售楼人员在带领原告通过该处时,没有及时予以提醒,致使3岁小孩从10楼坠下身亡,对此,房地产公司应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法院还认为,死者只有3岁,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幼儿,缺乏必要的判断力。在看房过程中,原告更应注意监护责任。警方的调查表明,死者亲属监护不力,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此,原告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房地产公司承担70%的事故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01756.24元。

  作者:赵车 苏霖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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