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拟修改13件地方性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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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11:4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7月24日讯(记者 杨小娴 李贵洪 通讯员 路标实习生苏文)今天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湖南省通信条例》等13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审议意见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省政府拟取消《湖南省通信条例》、《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湖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湖南省渔业条例》、《湖南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湖南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湖南省专利保护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等13件地方性法规设定的部分行政许可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