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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疲劳驾驶红眼班车”成为公路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13:02 新华网

  新华网海口7月25日电(记者王英诚)海南警方日前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721”特大交通事故的原因作出结论,中巴车司机吴策敏由于疲劳驾驶最终酿成大祸。该省交警部门负责人对此发出呼吁,广大司机同志应对疲劳驾驶的严重性有充分的认识,严防“红眼班车”成为公路杀手。

  21日清晨4时10分,海南省东线高速公路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满载乘客的中巴车撞上了一辆因故停放在路边的大货车,这起事故最终造成了7人死亡、15人受伤。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中巴车司机吴策敏所驾车辆时的身体状况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警方发现,在发生事故的瞬间,吴策敏的车辆没有采取任何制动和避让措施。很显然,这又是一起“疲劳驾驶导致反应迟钝”引发的特大交通事故。

  我国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司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和“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由于海南省地理条件的限制,目前在该省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无论是东线环岛还是西线环岛全程行驶,一般都不会连续驾驶超过4个小时。如果在上高速公路之前司机就能注意“驾前疲劳现象”,像吴策敏这样反应迟钝而引发的特大交通事故应该是能够得到完全避免的。

  但事故往往都是发生在这种麻痹大意之时:2002年6至8月,海南省曾连续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8月10日晚8时30分,东线高速公路琼山境内发生11人死亡、11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6月2日13时30分,昌江石碌至王下乡县公路33公里处发生8人死亡、12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这些事故都与疲劳驾驶有关。

  对于疲劳驾驶导致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往往无可奈何。据介绍,对于疲劳驾驶及“红眼班车”的违章现象,交通管理部门目前几乎无法管理,因为警方对“司机是否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很难鉴定。

  交警部门呼吁,因司机疲劳驾驶引出的“红眼班车”现象应引起社会关注。随着各地旅游产业的迅猛发展,外出旅游的游客流量日益增大,一旦司机自己休息不好,出现疲劳驾驶现象,则会有大量的“红眼班车”出现,对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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