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商业银行授信人员9种行为将被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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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20:45 新华网 |
银监会发布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9种行为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新华网北京7月25日电(记者张建平)为进一步防范银行授信风险,促进审慎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5日发布《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的9种行为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根据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的调查结果,对具有以下9种情节的授信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疏漏;未对客户资料进行认真和全面核实;授信决策过程中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审批;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对授信和担保物进行授信后检查;授信客户发生重大变化和突发事件时,未及时实地调查;未根据预警信号及时采取必要保全措施;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配合授信尽职调查人员工作或提供虚假信息;其他。 《指引》规定,对于严格按照授信业务流程及有关法规,在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授信分析与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和问题授信管理等环节都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的授信工作人员,授信一旦出现问题,可视情况免除相关责任。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25日接受记者采访说,近年来,商业银行授信业务不断暴露出各类贷款风险案件,给银行业带来很大风险。这些案件暴露了商业银行授信业务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即征信、授信和授信后管理缺乏规范的工作尽职要求和独立的调查评价标准,或尽职要求不明确,责任不清晰。最近,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大银行自主审贷、自担风险的责任,充分行使银行信贷自主权。制定《指引》并不断提高银行授信的科学性,降低授信风险,是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根本性任务,也是创造并维护良好信贷文化的前提之一。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指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所有中资商业银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参照执行。 从业务上来讲,《指引》适用于非自然人客户以外的所有表内外授信业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从期限上看,包括一年以内(含一年)的短期授信和一年以上的中长期授信;从工作人员来讲,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所有参与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人员,以及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都要根据《指引》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