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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问题”是维护信访秩序的根本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22:55 红网

  针对信访活动中存在着一些过激违法行为,深圳市日前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其中规定信访代表不能超过5人,上访禁止拉横幅喊口号,违规信访可能被驱散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7月25日《中国青年报》)

  不可否认,从目前的群众信访情况来看,确实是出现了一些秩序混乱的现象。比如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现象是群众在信访过程中出现的不理性反映。然而,我们也不能回避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上访的群众绝大多数是有冤情的,他们上访的目的,为非是想依靠党和政府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侵害其权益的部门讨个说法,讨回公道。

  但是,在信访群众讨回公道的过程中,或由于有关部门相互推诿,使得信访群众有冤无处申,上告无门;或由于目前体制的缺陷,导致其问题得不到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本身就含有冤情、心理比较脆弱的信访群众情绪就可能走向失控,从而导致信访秩序的混乱。要解决这个问题,维护好信访秩序,我看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帮助信访群众“解决问题”。

  信访活动中出现过激行为,除了不排除一些心怀叵测的人故意“闹访”“缠访”外,更大一部分还是因为其反映的问题没有部门受理——各单位将信访人员踢来踢去;就算有人接待,但他们反映的问题根本就得不到解决。这样,不但导致“闹访”、“蛮访”、“重访”,而且也导致了信访从县城走到省城、从省城走到中央这种现象的出现。为此,要想从根本上维护好信访秩序,让老百姓懂得理性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前提是必须作好为信访群众“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不但要求信访部门热心接待来访群众,使得群众上诉有门、有冤能鸣;更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将信访部门反映的问题解决好,给信访群众一个合理的交代。由于信访机构本身不是实权部门,权力有限,对人民信访所提的问题经常也是“爱莫能助”;为此,各级相关职能部门有必要将反映的问题解决好。去年,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指出,在当前群众信访,特别是集体信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所以,只要帮人民群众解决好了问题,信访中的过激行为不但不会发生,越级信访的现象也会逐渐减少。

  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寻求表达自己心声,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要想使人民群众在信访的过程中,依法、理性的维权;就必须将人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解决好。只有“解决问题”,才是维护信访秩序的根本保障。(稿源:红网)(作者:庞皎明)(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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