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发布不能忽略“我们的温度”(聚焦沸点)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23:4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南京 伍里川 对于气象部门发布的温度,市民常常感到不准确,这可能是在夏季市民们遇到的除酷热之外的第二重烦恼:明明我们勇敢地经受了逼近或超过人体极限的高温,气象台发布的温度却每每“低”上数度,让人心理失衡。 7月22日南京一家媒体报道说,一位九旬老汉独居小房间内,小房间内的温度达到了40多度,酷热最后夺去了他的生命。笔者注意到,当日的天气预报最高气温是37度。 老人室内的温度固然因多种因素被抬升了,但是37度绝对不是“他的温度”。一个和市民实际生存环境差异太多的温度发布又能有多大的公信力呢? 老人的小房间是个特例,但即使是特例,如果多了,还会是特例而不具备普遍性吗? 7月23日的《南京日报》报道说,7月22日,记者在南京新街口一阴凉处测得的温度为41度,而江苏省气象台发布的22日最高气温仅为38度。 这“低”出的3度显然不具备“福利”的性质,从而可让人们的生存状态实际受益。这名记者不是气象专家,他不具备专业资格,他测出的“指数”不能被当作权威指数,但是,这一指数却恰恰关照到与“新街口一阴凉处”环境相仿的处所的“温度性生存质量”,这样的指数在更恶劣的环境中还会攀升。而气象台的温度发布却恰恰在此与公众的生存指数和对温度的知情产生了背离。 也就是说,“气象台的温度”———“概念温度”,不是我们的温度。 当然,我们早已知道两个指数之间的差异不仅不能说明气象部门故意造假,相反,作为一种专业标准(或言制度标准)取向下的选择,气象部门以“在自然植被情况较好的空旷地带测得的,能代表方圆三四十公里以内自然气温的典型温度”为“日最高气温”,相对而言是审慎的、科学的理念。 “气象学上的日最高气温不是当日某地区极端气温。”气象部门或专家们总爱这样安抚心理失衡的人们。这样的解释固然滴水不漏,可是却让人感觉到一种人本精神的缺失。 显而易见,人们接受的而非亲历的只是“概念温度”,这样的温度发布充其量只能起到参考作用,而不能对处于实际温度劣境中的人们给以客观、公正、具体而微的“写照”,从而也就失去了改善温度劣境中人们生存质量的第一个步骤。而且,这不利于对人们作出受到具体环境制约的、微观而有生命力的高温预警,而这样的高温预警才是人们真正需要的。 可以设想,37度对于那位九旬老人也许不是致命的,但40多度就有天壤之别了。谁能说不是37度的“概念温度”使人们失去了警惕心呢? 笔者认为,眼下亟待实行的就是与“概念温度”发布并行的“生存温度”———实际温度发布,比如根据城市区域、场所、时间的不同进行具体发布。 这样的发布肯定会给气象部门“添麻烦”,但是,“我们的温度”必然借此而“诞生”,并且得到更大的话语权和话语空间。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25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