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称无罪 高虎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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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5日23:4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的高虎“过失致人死亡”一案有了最新动向。前日,高虎在有效上诉期内,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据了解,高虎在上诉状中写的上诉理由是“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并坚称自己是无罪的。随后记者采访了高虎的代理律师,他表示依据法律程序,在一审法院宣判后,被告人如果不服判决,可在宣判后15天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高虎的行为完全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据悉,最近一段时间,高虎会留在青岛的家中调整心态,等待二审开庭通知。 (唐晓诗)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25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