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收费公路全面实施统贷统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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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4:04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祝齐攀 实习记者 王钦正)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交通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还贷公路统贷统还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已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全省贯彻执行。《意见》指出,通过在雅安的试点,“统贷统还”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全省将全面实施收费公路“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的政策。 收费还贷公路上收市(州)管理 此前,省交通厅等4部门组织实施了规范我省收费公路管理的3项主要工作:一是全面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对国家提出的7类收费站点及我省主要要求清理的4种收费公路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撤销了107个收费站点;二是按照“统收统支,统一管理”的原则,将收费还贷公路全面上收到市(州)一级实行统一管理;三是以市(州)为中心整合收费项目,规范站点设置,实施收费公路“统贷统还”政策。 全省实施收费公路统贷统还 《意见》指出,目前应推广雅安的试点经验,在全省实施收费公路“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政策。强化市(州)的管理主体地位,确保收费公路的规范有序发展;强化财政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提高还贷付息的比例;规范经营权转让,纠正和杜绝违规行为,必须妥善处理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公益性与商业资本逐利性的关系;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公路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收费价格管理,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规范和控制公路收费站点设置 《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国家收费公路政策仍将是我省筹集公路建设资金的主要渠道。各市(州)要充分利用我省“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的政策,整合收费项目,化解不良债务,增强公路融资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公路收费站点的设置,主线上收费站间距要求基本达到50公里。由于一些设立在城郊结合部的公路、桥梁收费站点已不适应城市交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必要进行调整、撤并。各市(州)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调整、归并、外迁或年票等方式尽快解决城区路桥收费站设置的问题。 统贷统还方案批准后立即实施 《意见》要求,各市(州)收费管理部门应将已收费、已立项和符合还贷性收费公路条件的规划项目纳入“统贷统还”方案,经市(州)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批准;各市(州)上报的“统贷统还”方案由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按照成熟一个批复一个的原则,认真审查后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各市(州)政府应按照省政府制定的“统贷统还”政策抓紧布置和制订方案,经批准后立即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