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也应增强“成本核算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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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5:56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多年来,作为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开展工作往往是不计运行成本的,更无人考量其“产出效率”。 其实,政府及其行政机关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行政成本,既包括经济意义上的“有形成本”,更包括信誉层面的“无形成本”。“有形成本”应包括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为自身运转而发生的各项经济花费,也包括其为社会或公民提供各项公共产品而支付的费用。而“无形成本”则是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决策或日常行为不当而发生的信誉资源流失。这两项成本之合,就应该是政府产出公共产品的总成本或总支出。但是,在没有成本核算机制约束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出现经费失控,胡支乱花,直至导致行政成本高,投入产出率低,甚至信用透支等“不良经营行为”,就在所难免了。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对自身所需经费没有计划和预算,支出随便,追加随意,再加上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使得行政机关经费大量超支。而一些政府领导出于打造自身政绩之需,大肆上马一些展示其政绩和形象却伤众害民的腐败工程,不仅直接损失了大量公共财政资金,更使得政府自身的信誉遭受到空前危机。 各级政府作为公共行政的执行者,应讲求经济、效能与质量三者的统一。就经济而言,政府要力求用最少的人力、财力与资源取得优质的公共服务。在预算不变的前提下,政府机关用于自身消费或自我服务的资金愈少,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费或资金就愈多,所取得的行政效率也才愈高。就效能而言,政府力争避免公共行政活动中的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就是最大的效能。而衡量其质量高低的尺度则是指政府的行政活动必须要做到方便群众,办事程序简便公开,并力争让公众满意。公共行政活动做到了经济、效能与质量三者的统一,提高行政效率,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以及减轻财政负担,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因此,作为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必须告别自身的“大锅饭”情结,丢弃大手大脚恶习,努力强化应有的“成本核算意识”,不断降低行政成本,从而树立自身低耗而高效的“廉价政府”形象,造福天下百姓。周士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