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改草案形成,新增一人有限公司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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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8:37 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北京电】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公司法修改草案已经形成(以下简称草案)。国务院法制办已于7月5日完成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将征求意见稿下发到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此次修改的条款有120多条,修改或增加的内容达400余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公民个人都希望能开办公司。公司法修改特别注意到了这一点,新增一人有限公司形式,将更快地刺激市场经济发展。 草案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最低注册资本为5万元,在名称中就要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公司章程就由投资的个人自己制定。由于是一人公司,不设股东会,不过可设监事会。 该自然人投资的5万元既可是现金,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股权作价等,不过现金出资额要不低于30%,即不低于1.5万元现金。 个人设立公司的程序和普通有限公司相比,程序更简便。带好验资机构的验资证明、公司章程、公司登记申请书等文件到工商机关登记即可。 修改内容多达400余处 除新增一人有限公司形式外,草案增加了有关独立董事、独立监事制度的内容,以加大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同时提高公司信息公开透明度,增强中小股东权益和债权人利益保护等也都纳入其中。 此次修改幅度非常之大,修改增加的内容多达400余处。公司法的修订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本届要审议的立法规划。 草案征求意见后年内提交 审议据参与草案起草的权威人士透露,今年春节过后,国务院法制办开始启动公司法的修改工作,并向各相关部门征求修改意见,于5月底完成了公司法的修改初稿。 该人士表示,这次改动非常大,将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取消公司投资其他公司、企业不得超过净资产50%的限制性规定;增加股东股权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特别是版权作价出资方式;取消或修改了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允许公司回购股份。 根据安排,国务院法制办将于8、9月份将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讨论和最后修改,形成最终的公司法修改草案,年内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编辑 小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