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首设农村合作医疗县级专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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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8:39 扬子晚报 |
本报讯记者25日从有关方面获悉: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近日正式发文,要求全省建立县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专管机构,农民健康保障这件大事可望办得更好。 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为:筹集和管理合作医疗基金;具体经办补助兑付业务;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进行评审确认和管理;接受相关的咨询、投诉等。(仲崇山 蒋廷玉)(新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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