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江漫话:放“蛇”捉“黑” 澳门净化旅游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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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08:44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澳门七月二十五日电濠江漫话:放“蛇”捉“黑” 净化旅游环境 中新社记者 孙兆震那些专门欺诈游客的澳门“黑店”老板们今后可要小心了,刚刚被“宰”的游客也许就是无良生意的“终结者”--澳门立法会日前一般性表决通过的一项法案,允许警方采用俗称“放蛇”的秘密侦查手法,打击商业服务欺诈等刑事犯罪活动。“黑店”欺诈消费者尤其是外来游客的现象,一直是澳门旅游市场的痼疾。一些店铺平时大门紧锁,待到旅游大巴一到,铁闸拉起,将游客“请”进店内,又“哗啦”一声将铁闸关上,游客在惊恐之中被迫“选购”商品。除了这种与旅行社勾结的“黑店”,也有部分“黑店”是针对散客的,往往透过第三者诸如的士司机等拉客。游客在“黑店”购买的珠宝首饰、药材等商品,不是货假就是价高。“黑店”欺客现象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有损于澳门旅游城市的形象,也破坏了正常的营商环境。“黑店”现象屡禁不绝,最大障碍在于取证困难。被欺诈的游客往往短时间内就离开澳门,不能提起刑事程序,刑事警察机关限于法律规定,也未能主动侦破欺骗游客案件,以致造成“黑店”坐大的局面。由六名立法会议员提出的《预防及调查犯罪之特别证据制度》法案,引入“秘密侦查”概念,即可采用俗称“放蛇”和“卧底”的搜证手法,对十二种最高刑罚超过三年徒刑的犯罪活动进行调查取证,其中就包括货物欺诈及服务欺诈。这些议员提出,一些经济、金融类的犯罪及黑社会、不法赌博、淫媒等犯罪活动对社会经济构成特别的危害,而这些罪案较难利用通常的刑事调查手段侦破,加上考虑到难以向非本地居民的受害人或证人取证,所以希望引入“秘密调查”的方式。这个法案还设立了“对非本地居民的询问”制度,希望利用“供未来备忘的声明”的概念,为须在短时间内离境的非本地居民录取“口供”。这六名议员同时提出的“修订第六/九六M号法律《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将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刑罚幅度由科处最高三年徒刑或一百二十日罚金,提高至最高五年徒刑或六百日罚金,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极为严重情节规定加重刑罚。这两项法案在澳门立法会引起了激烈争辩。有议员指出,澳门是一个人口较少的小城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为打击“黑店”等犯罪活动而引入“放蛇”和“卧底”的侦查手段,若缺乏对侦查人员的保护,将对他们和家人构成危险。反对者还忧虑,“秘密侦查”可能造成警方的权力过大或被滥用。甚至还有议员唱反调,为“黑店”经营者辨解。在立法会一般性讨论及表决时,“修订第六/九六M号法律《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以十七票赞成、一票反对及五票弃权获得通过,而《预防及调查犯罪之特别证据制度》法案加上立法会主席曹其真的关键一票,才有十四票赞成,刚刚超过二十七名议员总数的一半而勉强获得通过,这在澳门特区立法会成立四年多来还是首次。这两项法案已经送交澳门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作细则性审议,相信在最后表决时还会有一番激辩。同时,法案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强烈反响。一些旅游界人士对立法加重对“黑店”的刑罚以及引入“放蛇”方式取证,表示支持和欢迎,他们认为,此举可有效打击不法行为,规范市场,树立澳门的良好形象,最终让旅游界受益。澳门执法部门对于扩大“放蛇”、“卧底”的相关法案也表欢迎,认为有利执行职务,对打击犯罪将起到积极作用。不过,对法案最欢迎的,相信莫过于游客了,尤其是那些曾经在澳门有被骗经历的游客,法案正式通过后,可以放心在澳门购物了。完 |